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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院发通知 本市自考部分课程免试

日期:2006-4-11 9:16:56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今年本市自考部分课程可免考,各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各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昨天,
市教育考试院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6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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