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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北京自考将安排部分公共课程加考

日期:2006-10-21 10:25:41     来源:北京自考热线    

从2007年开始,每年的1月自考中,除原有安排的中英合作专业例行考试外,北京自考还将安排自考其他专业的部分公共课程考试(仅限公共课,专业课程不安排1月份的加考)。

这些公共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高等数学(一)微积分、概率统计、线性代数、英语(一)、英语(二)。参加这些课程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海淀、西城、东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通州、房山、昌平、顺义、延庆等区县报考,怀柔、门头沟、燕山、密云、大兴、平谷6个未安排公共课考试区县的考生,报考期间直接在网上选择就近区、县报考,不用办理其他手续。

首次报考的新生要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及相关课程,报考成功(所报考课程已缴费)后重新登录网上报考系统首页输入注册登记号,点击“查询报考结果信息单”取得正式准考证号,凭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摄像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摄像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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