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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自考医学类各专业不再组织考试通知

日期:2005-12-5     来源: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各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文件规定,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考生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根据自学考试相关规定,我省对中医学专业(本科段)、中医学专业(专科)、医学检验专业(专科)、预防医学专业(专科)四个专业共组织了六次加考。经请示全国考办,十月自学考试之后吉林省自学考试将不再组织四个专业的考试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工作,请主考学校、各助学机构、上述四个专业的考生周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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