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在考试前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者在市级重点高中录取结束后填报,一般职业高中在一般高中录取结束后填报。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15日-18日在报名单位填报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7月25日-27日在报名单位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8月4日-5日到招生学校填报一般职业高中(含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重点职业高中)志愿。
招生志愿分三批
招生学校志愿分为三批。第一批为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和师范学校志愿;第二批为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第三批为普通中专和一般职业高中志愿。
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十一栏,第一、二栏为体育、艺术特优生提前录取志愿栏,第三、四、五栏为统招公费生志愿栏,第六栏为指标到校生志愿栏,第七栏为自费生志愿栏,第八、九、十、十一栏为择校生(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
师范学校设立一个志愿栏和一个专业志愿,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设九栏,第一、二栏为体育、艺术特优生提前录取志愿栏,第三、四栏为统招公费生志愿栏,第五、六栏为自费生志愿栏,第七、八、九栏为择校生志愿栏。
重点职业高中志愿栏设两栏,分别为同一所学校的公费生志愿栏和自费生志愿栏。
一般高中志愿设六栏,第一栏为体育、艺术特优生提前录取志愿栏,第二、三、四栏为统招公费生和自费生志愿栏,第五、六栏为择校生志愿栏。
一般职业高中(含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重点职业高中)志愿设两栏,分别为同一所学校的公费生志愿栏和自费生志愿栏。
普通中专志愿由省招考办单独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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